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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ch I do not agree.

 

其實我只是收到文章有感而發。談戀愛不知是打仗還是演戲,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不改就得我改。我同意談感情總是需要有磨合的地方,但是我不確定我能同意為了使另一個人開心就要無條件的改變。我說的並不是戒菸酒賭博這類事情,而是本質。

 

你喜歡我,卻不能接受我原本的樣子,你能說你喜歡我嗎?(你能說我恐怕都不能聽)同樣的,如果我不能接受你原本的樣子,我恐怕也不會開口說愛的。

 

改變不見得不好,只要有個限度。我個人並不特別欣賞為了愛情把自己改變得完全不是自己。他喜歡婊子,你就只能當bitch(還不說婊子何其多,不差你一個),那難道他喜歡血腥,你就得當屍體嗎?(通常下場倒是離屍體不遠沒錯)。

 

我想世界上的確是有完全不適合的對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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