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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guess i just need to vent it out. Since no one can help.

I don't understand what on the earth made you ask that question and I seriously am not happy about it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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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love, we know too 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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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最後一天,來把樂透密碼湊一下這樣十一月也能買一張XD

(說來十月還真是多話,可以買三張有找耶)----->大概沒人知道我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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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寫blog其實就是想要給人看,但是呢,我又其實沒有跟幾個人講說我又搬家(blog)了的事情。

這實在是很矛盾的心理,我自己也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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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R討論了因果宿命業障論。

覺得這東西果然是無用人類免責的好藉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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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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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理由正當,做事情就可以不用大腦。

這樣講可能不是很明確,我的意思就是,不管你他媽理由可以多漂亮,也不等於你就可以冠冕堂皇的侵害別人的權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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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生的時候坐在教室裡,總覺得一節課50分鐘很長。後來當了實習老師,覺得一節課40分鐘更長(二十分鐘的下課又更長...you never know what mess a kid can make, not to mention a whole bunch..)。

大學的時候覺得一天八堂課真是要死人,現在上班了表定時間8小時簡直是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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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我只在意「我」想要什麼,我無法理解「別人想要我想要的」所有。

就算我放棄我自己所想要的,去追求「別人想要我想要的」,最後好像也不過就是很諷刺的在爲對方證明「他們說的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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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espairing man should have the devotion of his friends,
       even though he forsakes the fear of the Almighty. -Job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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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1 Fri 2010 05:44
  • 雜記

10/18之前要到醫院做糖尿病的檢驗....整個想到就好懶喔,可能下週再來做吧,因為不用預約,所以整個就懶掉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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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講的就是這篇,真是太口怕惹

有沒有看過西遊記啊拜託,竟然連唐僧有人脈都說得出來﹖你以為每次這個要他東他一定往西的師父落難的時候,難道都是自己搬救兵來的嗎﹖而且唐僧的徒弟根本也不是自己找的阿拜託。(假悟空的假團隊也不是真的悟空阿~~~誰能告訴我爲什麼有人看書看到如此不求甚解卻還可以如此的有自信阿阿阿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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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BLOG太多了,無名既捨不得丟,又不想寫,所以乾脆把文章都搬過來,雖然我自己是懶惰去複習了,只是留做個紀錄。本來嘛,我們做科技業的人都知道backup的重要性啊﹗(像我這麼不care的也算是一種奇葩了。)

今天又去看了醫生。完全不能理解爲什麼預約之下的門診還要等上快一個小時。還好在等待的時候有個媽媽帶來的小火雞(小寶寶XD)一直在打嗝非常可愛(雖然他本人可能不覺得這有什麼好可愛的),才能讓我開心的打發時間。(這孩子大概有打三十分鐘左右的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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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是很無聊啦忍不住要摻一腳。

起因是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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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受不了。

在我以為把別人的文章(或書籍,或語言)看懂才來批評是一種「基本常識」與「禮儀」。但是其實對很多人來說並不是這樣。因為這樣做才是對的,所以這個世界一定是長這樣的﹗你是在做漫畫設定還是沒過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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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照超音波必須要在到醫院的前一個小時,把一公升的水喝掉,還要忍住尿意
實在是天大的折磨。(沒有經歷過都不知道有這麼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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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28 Sat 2010 04:43
  • 想法

知道有些人看了會北宋就寫在這裡。

那天無意中看到某文章在說「母親有拒絕胎兒使用她身體的權利」(阿我找到出處了文章在這,主要文字是﹔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女哲學教授Judith J. Thomson就在〈為墮胎辯護〉這篇文章中主張,即使我們承認胎兒是一個人,孕母仍有拒絕胎兒使用她身體的權利,她說孕母拒絕胎兒使用她的身體,最多我 們只能說她不夠友善,但不能說她不對,因為就算胎兒沒有她的身體就會死亡,她仍有權拒絕另外一個人(胎兒)使用她的身體(1997:69-78)」),我只能說我實在很難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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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也落入這樣的迴圈當中。
假如我討厭甲,但不討厭乙(本來要用abc意外的發現那會有很多討厭的字母就換掉了),乙今天做了一件事情讓我大為震驚(也許不悅也許沒有),難道我就會突然覺得甲變成聖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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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或者越辯越明,真相不是。
真相只是一個事實,經過一千一萬年,都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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